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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| 反食品浪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、乡村振兴促进法6月1日起施行
来源: 日期:2021-05-11 11:12: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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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4月29日表决通过反食品浪费法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反食品浪费法共32条,分别对食品浪费的定义、反食品浪费的原则和要求、政府及部门职责、各类主体责任、激励和约束措施、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。强调国家厉行节约,反对浪费;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职责任务,规范公务用餐、餐饮服务经营者等食品经营者的行为,引导个人和家庭树立正确消费理念;构建政府领导、部门协作、行业引导、媒体监督、公众参与的反食品浪费社会共治机制;科学设定法律责任,以刚性的制度约束,严格的制度执行,坚决制止浪费行为。
反食品浪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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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务活动用餐不得超过规定标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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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奖励“光盘行动”消费者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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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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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家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,最高罚1万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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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生产经营者严重浪费,最高罚5万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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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作发布传播暴饮暴食视频节目,最高罚10万。
经过三次审议,4月29日,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乡村振兴促进法。从此,我国促进乡村振兴有法可依了。这部法律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。乡村振兴促进法包括10章,共74条。
乡村振兴促进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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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年农历秋分日为中国农民丰收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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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制度、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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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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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健全有利于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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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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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全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制度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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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制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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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类有序推进村庄建设,严格规范村庄撤并,严禁违背农民意愿、违反法定程序撤并村庄。
来源:新华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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