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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2020年度福建好粮油”产品遴选工作的通知
来源:黄琳 日期:2020-08-21 11:05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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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2020年度福建好粮油”产品遴选工作的通知
各会员企业:
为扎实推进“中国好粮油”、“福建好粮油”行动计划,打造一批绿色优质、健康营养的福建好粮油品牌,让城乡居民“吃得健康”、“吃得营养”、“吃得安全”,更好服务“健康福建”建设。根据《财政部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深入实施“优质粮食工程”的意见》(财建(2019)287号)、《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“优质粮食工程”各子项实施指南的通知》(国粮规(2019)183号)和《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“好粮油”产品遴选工作的通知》(国粮办规(2020)175号)要求,现就开展“福建好粮油”产品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申报产品范围:大米、小麦粉、挂面、食用植物油
二、企业申报条件
符合《“福建好粮油”产品遴选及管理办法(试行)》有关规定。
三、产品申报条件
- 企业已建立比较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。对取得IS09000、IS022000或 HACCP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的产品优先予以支持。
- 在福建省内注册商标一年及以上,注册商标有效,注册范围涵盖申报产品。
- 优先支持“中国好粮油”示范企业、省级及以上农业(粮油)产业化龙头企业、省级及以上“放心粮油”示范企业。
- 申报产品主要原料产地必须为中国境内。
- 申报企业已纳入国家粮油统计信息范围,并按时向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油统计报告。
- 申报企业为省粮食行业协会会员单位,尚未入会的企业可在提交申报材料前办理入会手续。
- 申报企业必须建立粮食质量追溯体系。
四、遴选申报程序
- 组织申报。按照企业自愿的原则,各区市粮食行业协会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进行初审,申报和遴选按“一品一报”方式进行。
- 组织评审。组织成立评审专家组,对申报产品进行抽检,对审核产品申报材料、现场复核考察和抽检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并给出评审意见,确定入选“福建好粮油”产品名单。
- 产品公示。入选“福建好粮油”产品名单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
五、有关要求
- “福建好粮油”产品遴选申报材料按《“福建好粮油”产品遴选及管理办法(试行)》要求编制,并编制目录与页码,装订成册,一式两份。
- 同一企业申报多个产品的,每一个产品需单独编制套完整的申报材料。
- 申报材料需提交纸质版(2份)和电子版(PDF格式1份),纸质版和电子版必须一致。
- 申报材料于2020年8月21日前报送我会。
附件一:1.《“福建好粮油”产品遴选及管理办法(试行)》
- “福建好粮油”产品申报材料
- “福建好粮油”产品申报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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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 联系方式
联系人:傅琳琳 黄琳
电 话:138 5982 0573
176 2115 0257
邮 箱:xmlshyxh@163.com
地 址:厦门市湖里区象屿路99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5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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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市粮食行业协会
2020年 08 月 20日